我经营一家建材公司多年,最闹心的一件事,就是那笔拖了三年多的400万债权。三年前,我打赢了和李总公司的官司,法院判决李总偿还我400万货款及利息,但胜诉判决书到手,却成了我心中最沉重的“废纸”——李总公司经营不善,早已资不抵债,他本人也确实想还钱,可名下无房无车,账户空空如也,每次见面,除了道歉,别无他法。
这400万是公司的周转资金,被拖欠的这几年,我到处找人打听办法,跑遍了执行局,申请过强制执行,也查过李总的财产线索,可每次都无功而返。张法官每次接待我,都如实告知,李总确无履行能力,只能暂时终本执行,让我耐心等待,可我知道,再等下去,公司的周转都要出问题,我甚至一度想过放弃,认栽算了。
转机出现在去年秋天,经朋友介绍,我认识了做资产处置的杨总。杨总听完我的情况,没有夸下海口,只是仔细看了我的判决书、执行裁定书,又了解了李总的实际情况——李总虽无直接还款能力,但名下有一笔到期的债权,只是对方同样拖延,无法及时兑现。
杨总提出了一个我从未听过的解决方案:债务加入。他说,由他作为第三方,与我、李总签订债务加入协议,他自愿加入这笔400万的债务,代替李总向我履行还款义务;而他的还款来源,就是其名下那笔到期债权,他会通过资产包代位执行的方式,依法追回那笔款项,再全额支付给我。
我心里犯嘀咕,这种方式合法吗?会不会又是一场空?杨总看出了我的顾虑,主动带我找到了负责我案件的张法官。张法官仔细审核了债务加入协议、资产包相关材料,明确表示,根据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的相关意见,第三方自愿加入债务,且代位执行的资产包真实合法、流程规范,法院应当予以支持,这是完全合规的执行方式。
接下来的几个月,杨总按照约定,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流程:先与李总确认到期债权细节,整理代位执行的全部材料,提交给法院,张法官全程监督审核,确保每一步都符合法律规定,没有任何违规操作。期间,杨总也多次和我沟通进度,让我放心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,三个月后,杨总通过代位执行,成功追回了李总名下的到期债权,扣除合理的处置费用后,400万本金一分不少地转到了我的公司账户。当收到到账通知的那一刻,我悬了三年多的心,终于落了地。
从胜诉无门到成功回款,我真切地感受到,合法合规的方式才是解决债权问题的关键。感谢杨总的专业助力,感谢张法官的公正履职,也让我明白,哪怕是看似无解的债权难题,只要找对方法、走对流程,就一定有解决的希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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